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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January 19, 2011

我和我的家人和這些住在叢林深處的人們一起工作

有一天我決定要引進一些菠蘿。

這裡的人們聽說過菠蘿,也嘗過菠蘿,但他們壓根兒就弄不到菠蘿的種子。

於是我從另一個宣教中心弄來了些種子,大約一百株左右。

我請一個當地人幫我種這些菠蘿。他替我種了所有的幼苗。

當然我是付他工錢的。在他替我工作的那段日子裡,我供給他鹽,以及他需要的一切。

要等這些菠蘿的幼苗長大,成為一大片的菠蘿林,再結果,真是需要很長的時間,大約要三年左右。

住在叢林深處的人們渴望新鮮的水果,因為這裡的人吃不到新鮮水果和蔬菜。

終於等到了第三個年頭,我們能看見一個個新鮮的菠蘿長出來。我們期待著聖誕節的來臨,因為那時候菠蘿就能熟了。

聖誕節終於來到了,妻子和我打算到地裡看看菠蘿是否熟得能吃了。

誰能想到熬到菠蘿熟了,我們卻一個也沒吃到。當地人把菠蘿偷了個精光。

他們甚至還沒有等到菠蘿熟就把菠蘿偷走了。這是他們的一貫做法:趕在作物熟之前就偷,否則就全歸主人了。

我是作為宣教士來到這塊土地的,但現在我被他們氣得發瘋了。宣教士是不該發怒的,可我實在忍無可忍。

我對他們說:“你們聽著!我等了三年才盼到菠蘿熟了,卻一個也沒吃上。現在,又有一些要熟了,如果再有人來偷,我們就不給你們看病了。”

我的妻子在當地開了一個診所。給他們治病開的所有藥都是免費的。他們一窮二白。

我們一直竭盡全力幫助這些人,照顧生病的,救回了好多小孩子的命。

一個又一個的菠蘿熟了,一個又一個的菠蘿被偷走了。

我覺得我要鬥爭一番,不能讓他們騎到我頭上來了。

其實這並不是真正的原因。有一個自私的原因,那就是我很想吃那些菠蘿。

於是不給他們看病了。

沒有了診所他們的孩子病了就隻能等死。他們也不能無所謂了。於是重病患者就一邊咳嗽著一邊求我們給點藥。

我就說:“不行!誰讓你們偷了我們的菠蘿。”

他們說:“不是我們偷的啊,是其他傢伙幹的。”

他們不停地咳,不停地求,我心還是軟下來了:“好吧!明天早上診所開門。”

診所一開,他們就又開始偷菠蘿,我又感覺很憤慨。

哦,天啊!這些無賴!

後來我們終於發現了偷菠蘿的人???就是幫我們種菠蘿的那傢伙。

一次我坐在馬車上看見他:“喂!你為什麼偷我的菠蘿?你可是我雇傭的園丁啊!”

他說:“菠蘿是我種的,就該我吃。”這又是叢林中人的人生法則。

要是他們種了什麼,那就是他們的了。他們可從沒聽說過拿自己種的東西還要付錢。

所以他說:“這些菠蘿全是我的。”

我說:“不對!菠蘿是我的。菠蘿是你種的沒錯,可我已經付給你工錢啦。”可他就是弄不明白怎麼付了他工錢,他種的菠蘿就變成我的了。

我暗自思量:“我能怎麼樣呢?這是他們部落的習俗。我最好還是學著按他們的那一套在這兒生活吧。”

於是我對他說:“那這樣吧,我把這片菠蘿地的一半劃給你,從這兒到那邊都是你的。如果這些菠蘿熟了,都是你的。而這邊的則是我的。”

他點點頭,好像是同意了。然而我這邊的菠蘿還總是被偷。

我就想,“或釦皒荍漵狾釭熊埧痝ㄤ馴L們,我自己再重新種吧。”

但是這樣做就意味著還要再等三年才能吃到菠蘿。這種等待對我來說太難熬了。

最後我說,“那好,我把這整個菠蘿園全給你。我從頭再來。但你自己得收拾出一塊地,然後把這些菠蘿移到你自己的園子裡,這樣我的園子好種新菠蘿。如果你覺得菠蘿是你的,我可不希望你的菠蘿在我的園子裡。”

他們居然說:“外來人,菠蘿移走可以,那你得付我們錢。”

我說:“哪有這樣的事?”還沒等我說完,他們就說:“是你請我們來移你的菠蘿,那可是你讓我們幹的活。”

現在菠蘿又變成我的了。“好,我付你們一天的錢。把所有的菠蘿通通移走。”

“我們還沒有現成的園子。你還要付我們錢開墾一個新的園子。”

“沒門兒!”我真是受夠了。

我對妻子說:“他們太過分了。我打算另找人把這些菠蘿全拔掉,扔在垃圾堆裡。”

後來,我們確實這麼幹了。我們把所有的菠蘿都拔出來扔到垃圾堆裡。真讓人心疼啊!這些全是一棵棵活生生的菠蘿樹啊!

接著我買了新的菠蘿苗。

我對他們說:“夥計們,我們現在可把話說清楚!我付你們工錢請你們種菠蘿,以後吃的隻能是我,我和我的家人。你們沒有份。”

他們說:“你這樣做可不對!如果是我們種的, 我們就該吃。”

我說:“我沒時間料理菠蘿園。我還有釵h其它的事要做。你們這麼多人,而我就一個人。你們一定得幫助我種這些菠蘿。但你們要明白:我隻是請你們栽菠蘿,菠蘿還是我的,我該吃這些菠蘿。”

我說:“我不會虧待你們的。你們想要什麼當作工錢?好,這把小刀送給你們,如果你們願意幫我的話。”

他們開始琢磨了:“他居然給我們這把刀子好日後能吃我們的菠蘿。”

最後他們同意了。

以後的三年裡,我常常提醒那個栽菠蘿的小夥子,“喂!以後誰該吃這些菠蘿啊?”

他說:“你。”

我問他:“小刀還在嗎?”

“在。”

“好好留著。”

如果他把小刀丟了,我可就麻煩了。物証就沒了。

終於三年又過去了。菠蘿開始熟了。

我和妻子漫步在菠蘿園裡:“太棒了!很快就能吃到我們自己的菠蘿啦!”

我們感謝上帝供應我們這些菠蘿。但你可知道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?他們又把菠蘿偷的一個都不剩。

我甚至能看到當地人白天溜進園子,在可以吃的菠蘿旁邊作個記號,晚上就可以直奔目標了。

“這回我該怎麼辦呢?診所不能關,我把雜貨店關掉吧!”

我們開了個雜貨店,當地人需要的火柴,鹽,魚鉤諸如此類的雜貨都是雜貨店裡的。不過以前他們可沒這些玩意兒。所以即使雜貨店關了,他們照樣可以活。

我說:“現在不給你們提供雜貨了。你們偷了我的菠蘿。”

我們的雜貨店一關,他們就說:“我們還是走吧!因為我們再也沒有鹽了。如果他不開這個雜貨店了,和他住在一起,我們什麼好處也撈不著。我們還是回到我們叢林裡的老房子裡去住吧。”

所以他們全撤回叢林裡了。

現在真是隻有我自己坐在這兒吃菠蘿了。沒有人,沒有宣教。

我對妻子說:“如果我們在這兒做的就隻是吃菠蘿的的話,我們完全可以回到美國吃菠蘿”

有一個叢林裡的居民路過,我就對他說:“把他們都叫回來吧!我們下個星期一就開店。”

我想啊想,他們回來後我怎樣才能吃到菠蘿呢?總得有個法子吧。我有了個主意。

德國牧羊犬!我買了島上所能買到的最大的一條德國牧羊犬。買回來後,我也不拴它,就讓它看園。

當地人都很怕它。他們從沒見過這麼大的狗。他們的狗都是小小的,還長著疥瘡。他們從來不喂狗。狗都是有病的。

他們總盯著我的狗食看。我就不得不趁他們不在場的時候喂狗,因為他們會嫉恨這隻德國犬的食物,它吃的比他們吃的任何食物都還要好。

這隻狗真是管用。大多數當地人再也不敢在附近轉悠。所以結果對於我們來說和關了雜貨店沒兩樣。

人們不來了。

我找不到人說話。

我也找不到人教我當地的語言。

“現在我該怎麼辦呢?”

用狗的方法破產了。同時,這隻狗又開始和當地的狗交配,生下一隻兇猛的小野狗,到處覓食。

醫生說:“聽著!如果你的孩子或是任何一個人被這隻狗咬了,我可沒法給他們治。”

他用我對付當地人的法子來對付我。

我對妻子說:“看來我們不得不把這隻狗除掉了。”

我除掉了那隻狗。我真不情願那麼做啊。

狗沒了。當地人回來了。 我的菠蘿也沒了。

“天啊!總得有個法子。我到底該怎麼辦呢?”

因為休假我回到美國,參加了一個青年基要真理研習班。在這兒,我學了一個末牷G要把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全獻給神。

《聖經》上說:你給了,你才會得到﹔如果為自己留著,你將會失去。把你的獻給神,神會供給你足夠需用的。

這是一個基本原則。

我想:“我也沒有什麼好獻的了。我就把菠蘿園獻給神吧,反正我也吃不到菠蘿。”

回頭想想我現在是明白了,那並不算好的奉獻。因為談到奉獻,乃是要把自己最寶貴的獻上。

可當時我就想把園子交給神,看他有沒有辦法。

“我倒要看看神怎麼處理這件事。”

於是一天晚上我站在園子裡。他們都走了。我不想讓他們發現我站在那兒禱告。

我禱告說:“主啊!你也看到這些菠蘿樹了。我一直為著能吃到菠蘿做鬥爭。我已經告訴他們這是我的了。我也想盡辦法捍衛自己的權利。我現在明白這是完全 錯誤的。我意識到自己錯了,現在我把這個園子交給你。從現在開始,如果你想讓我吃菠蘿,行,你親自為我們預備﹔如果你不想讓我們吃,也行。即使吃不到,也 沒什麼大不了的。”

於是我把園子交給神,當地人還是照樣來偷菠蘿。

我暗自思忖:“看看,神啊,你也管不了他們啊。”

有一天,他們來找我,“嘿,老外,你是不是成了基督徒啦?”

我剛想說:“二十年前我就是基督徒了。”

可我還是問他們:“你們為什麼這麼說?”

“因為我們偷你的菠蘿,你不生氣了。”

這是個真見証。現在我才活出我一向教導他們的。

我一直教導他們要互幫互愛,而我也一直在捍衛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。他們都看在眼裡。

後來有一個聰明的小傢伙想了想問我:“你現在怎麼能不生氣了呢?”

我說:“我已經把園子給人了。這再也不是我的園子了。所以你們不是偷我的菠蘿,我幹嗎要生氣!”

另外一個年輕人又想了想,:“你把園子給誰啦?”

他們互相看看:“對啊,你把園子給誰啦?”“是不是給你啦?”“新的主人會是誰呢?”

“我們現在偷的是誰的菠蘿呢?”

“我把園子給了神。”

“啊?神?他那兒難道沒有菠蘿嗎?”

“我不知道他那兒有沒有,反正我是把園子給他了。”

他們就到村子裡相互轉告:“你們可知道我們在偷誰家的菠蘿呢?那個老外把園子給了神了。”

他們全在思考這件事。

他們一起跑來對我說:“老外,你可不該這麼做。 幹嘛不從神那兒再要回你的園子呢?”

“難怪我們出去打獵一隻野豬也打不到。”

“難怪我們的孩子總是生病。”

“難怪我們的妻子不生小孩了.。”

“難怪魚總不上鉤。”

他們似乎得出了結論:“如果園子是神的,我們就不能再偷了,對不對?”

他們害怕神。

菠蘿又開始熟了。當地人跑來跟我講:“老外,你的菠蘿熟啦。”

我說:“這些菠蘿已經不是我的啦。他們是神的。”

“這些菠蘿就快熟過頭了,你最好還是摘了吧。”

於是,我自己摘了一些,也讓當地人摘了一些。

當我們全家人坐下吃菠蘿的時候,我向神禱告:“主啊!我們正在吃你的菠蘿,謝謝你把菠蘿給我們。”

在那些年間,當地人一直觀察我、聽我的言語,他們發現以前的我和現在的我不一樣了。但不管怎樣,當我開始變了,他們也變了。

不久好多當地人決志信主。

“把一切交給神”這原則真管用。這真是難以置信。但我還是開始學著把其它的東西也交給神。

有一回,我的兒子差點就快死了,又根本找不到醫生給他看病。我突然意識到我從來沒有將我的兒子交給上帝。“神啊!我現在就把兒子交給你。不論你要在他身上做什麼,我都接受。”

這可比把菠蘿園交給神困難多了。

我已做好准備神要把我兒子接走。 但那天晚上,兒子的燒居然奇跡般地退了,人慢慢康復了。

當地人開始不斷地拿一些東西請我修理。

“神啊!我的時間是你的。如果你願意我在這片宣教的禾場上幫助人修理口琴、鍋碗瓢盆、鏟子鍬子,我願意順服。”

我還沒有完成預定計劃所要翻譯的《聖經》,但是有越來越多的人歸到耶穌基督裡。

他們總在嘴邊念叨:“那個老外已經信了耶穌。他叫我們要相互愛護,而且他那麼愛我們。”

一天,我正在修一把破椅子。一個當地人看見了就說:“我來幫你扶著椅子吧。”

修完了以後,我問他:“你不打算向我要些鹽了嗎?”

“不要了。難道你不記得了?你曾經幫我修過鏟子。現在我幫你扶椅子也是應該的。”

“我的主啊!這可是第一次他們幫我幹活不要報酬啊!

後來我讀到《聖經》一處以前我從未注意到過的經文:

“你們到了迦南地,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,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。三年之久,你們要以這些果子,如未受割禮的,是不可吃的。但第四年所結 的果子全要成為聖,用以贊美耶和華。第五年,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,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。”(利未記19:23-25)

我終於明白了。

菠蘿初熟的那一年,神從來就沒有想讓我吃那些菠蘿。他乃是希望我把菠蘿都獻給他。然後他想讓我請當地人來吃這些菠蘿。他們看見了我的好行為,就會把榮耀歸給天上的父。如果我當初這麼做,到第五個年頭,當地人就會請我吃菠蘿了。

嘿!原來那麼多的鬥爭、麻煩完全可以避免的啊!

健康、計劃、工作、願望、金錢、戀愛、交際、財產、朋友、觀點、名譽、音樂。哪些是你的“菠蘿園”呢?

怎樣才能把你的“菠蘿園”交給神?

1. 回想一下什麼會讓你生氣

故事中的宣教士因為當地人吃了他的菠蘿而生氣。可能你會因為父母不尊重你的觀點、不同意你的行為、不接受你想約會的異性朋友而生氣。或者可能你會因為 朋友說了你一些流言蜚語、把你排斥在他們圈子之外而生氣。甚至你可能會對上帝生氣,使你有身體的殘疾,讓你生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裡。

2. 列舉一下你正在被侵犯的權利

當地人不尊重那位宣教士的權利擅自吃他的菠蘿。也釦A的父母不尊重你該有自己的觀點、有權自由行動或是自行擇友的權利。可能你的朋友也沒有尊重你該獲得一個好名聲、參加他們活動的權利。你或酗]會覺得上帝剝奪了你享受健康、獲得家庭之樂的權利。

3. 把你的權利轉交給神

想像你自己跪在神的面前,把你所有的權利全部放在他的祭壇上。你低頭靜默在神面前,告訴神你把一切都交給他。他想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。這就是說你對於你自己的計劃、願望、財產、朋友、思想或名譽都不再有任何的權利。你所有的一切全歸上帝。

4. 無論發生什麼,立定心志向神感恩。

神可能會看到你所交給他的一些權利對你的靈命成長很有害。他就會保留你的這些權利,你要向他感恩。其它一些權利可能會借給你,你也要感恩。現在他們不再是你的權利,而是為了神的緣故被使用的特權。

5. 把將來的怒氣當作神的提醒

當我們把所有的權利都交給神時,我們在操練順服。順服就是把一切的權利都歸給上帝。不順服就會發怒。當我們要求自己的權利時就會生怒氣。實際上,論何 時我們發怒,就表明有人發現了你一個還沒有交給神的權利。如此說來,我們就可以把怒氣當作是神的報警系統,查出我們還有哪些沒有交給神的權利。

如果我們能遵從上面幾個步驟,就是順服上帝的命令了:

“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舍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﹔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喪了自己,賠上自己,有什麼益處呢?”(路加福音9:23-25)

6、 你們當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

耶穌親自彰顯了完全順服的原則:

“他本有神的形象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,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象,成為人的樣式。既有人的樣式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 架上。所以,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。”
(腓立比書2:5-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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